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东广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10156****451N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深国仲涉外裁3975号 |
案号 | (2021)粤01执4917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国际仲裁院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7-20 |
发布日期 | 2022-03-21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广东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 强制执行第一被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5, 000, 000元; 2、 强制执行第一被申请人支付自2018年5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暂计至2021年6月21日为人民币1, 911, 666. 67元(以借款本金5, 000, 000元为基数, 按照年化12%的利率,自2018年5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3、 强制执行第一被申请人支付自2019年1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罚息, 暂计至2021年6月21日为人民币1; 503, 333. 33元(以借款本金5, 000, 000元为基数, 按照年化12%的利率,自2019年1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4、 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支付仲裁费用人民币207, 388元、律师费人民币50, 000元; 5、 强制执行第二被申请人、第三被申请人对第一被申请人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 截至2021年6月21日,上述债权总金额为人民币8, 672, 38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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