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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义市监管罚字〔2018〕1003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布虚假广告(广告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二、责令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三、处罚款12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6-07
    决定机关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邹贤明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