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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运政罚〔2020〕1652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9月14日,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收到道路运输行业综合监管平台异常工单,编号“33012020091300019”,工单显示杭州国通旅游客运有限公司车辆浙A9B231县际包车于2020年9月12日8时50分驶出省界,执法人员前往杭州国通旅游客运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取证,发现该车9月11日至9月13日从事杭州至嘉兴的包车业务,9月12日8点30分左右行驶至省外,公司GPS监控员在对车辆进行实时监控时,未发现该车越界行驶的行为,杭州国通旅游客运有限公司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其行为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令行政相对人立即改正并决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21
    决定机关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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