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合高食药监食罚(2019)51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当事人作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其未在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合肥市高新区清之坊熟食店未在网络平台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案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3-25 |
决定机关 |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