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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梅交罚[2021]33047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0年10月10日,我单位执法人员李伟湘、李方悦在执法巡查时发现G25长深高速(天汕段)梅州往福建武平方向K3256+900m右侧建筑控制区内新增一处构筑物。经现场勘验,该构筑物为高压线铁塔,占地面积64平方米(长8米,宽8米),距离高速公路铁丝网最近距离为15.5米,全部处于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经查,该构筑物由蕉岭源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设置,蕉岭源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构筑物。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09
    决定机关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