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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萧公(临浦)行罚决字[2021]09965号
    违法行为类型 01^07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杭州大天数控机床有限公司未落实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导致单位员工发生通过手机被诈骗的案件。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并处责令限期整改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22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临浦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王元庆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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