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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溧农(农药)罚[2018]1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0.08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7-06
    决定机关 南京市溧水区农业局
    法定代表人 吴小龙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