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第220080112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上海陆家嘴双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反了管理责任人未分类驳运 |
行政处罚内容 | 于2020年08月21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科西路2111弄实施管理责任人未分类驳运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现场检查笔录四份,现场照片十张,责令改正通知书四份,询问笔录一份,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它相关材料。该行为违反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9-15 |
决定机关 |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