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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第2200801125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上海陆家嘴双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反了管理责任人未分类驳运
    行政处罚内容 于2020年08月21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科西路2111弄实施管理责任人未分类驳运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现场检查笔录四份,现场照片十张,责令改正通知书四份,询问笔录一份,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它相关材料。该行为违反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15
    决定机关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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