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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乐市监行处字(2019)22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18
    决定机关 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詹巍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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