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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岱)安监管罚〔2017〕5 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久邦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案
    行政处罚内容 2017年3月12日上午,在舟山绿色石化基地18号地块,上海浦高地基基础有限公司生活营区发生一起人员触电受伤事故,造成一名工人受伤。该公司涉嫌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杭州久邦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3-27
    决定机关 县安监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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