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 失信被执行人 | 凤城博斯亚糖业食品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赵兰春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58419917-1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辽0682民初字第199号 |
| 案号 | (2016)辽0682执2289号 |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凤城法院 |
| 执行法院 | 凤城市人民法院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立案日期 | 2016-09-09 |
| 发布日期 | 2016-12-23 |
| 已履行 | - |
| 未履行 | - |
| 省份 | 辽宁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它规避执行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凤城博斯亚糖业有限公司欠原告大连福嘉建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进度款914807.60元,于2016年7月30日前给付原告300000元余款614807.60元于2016年9月30日前给付。二、如被告凤城博斯亚糖业有限公司未按上述任何一期履行付款义务,原告大连福嘉建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有权宣布全部工程进度款及违约金。案件受理费6850元,由被告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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