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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大财采罚﹝2018﹞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提供虚假材料中谋取中标、成交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兹决定对你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15,120元,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2-21
    决定机关 大连市财政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