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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富综执罚字〔2019〕第8305021912100027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富阳龙兴混凝土有限公司涉嫌损害城市道路案。
    行政处罚内容 2019年11月26日15时30分,当事人杭州富阳龙兴混凝土有限公司驾驶员徐忠华驾驶浙A8W252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在杭州市富阳区新登镇古城墙改造工程卸完混凝土,车辆行驶出工地时,由于冲洗不干净轮胎上带泥行驶污染路面。行政处罚种类:罚款行政处罚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到富阳农商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10
    决定机关 杭州市富阳区城市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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