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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浙杭富公路(非)罚〔2019〕06010046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富阳龙兴混凝土有限公司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总重超限)案
    行政处罚内容 2018年12月18日13时26分,车号为浙A5F696的车辆行驶到S305K5+500非现场检测点时,经动态称重设备检测,该车为4轴车,车货总质量50.99吨,装运水泥。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36吨之规定,该车超限14.99吨。另查明:该车车主为杭州富阳龙兴混凝土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12
    决定机关 富阳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