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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2020〕凤综执第85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销售的出版物(详见《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2.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24
    决定机关 凤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