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吴市监处〔2021〕146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建议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1、没收违法所得368元;2、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10
    决定机关 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刘建封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