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浙温)质监罚字〔2018〕5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浙江优博阀门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生产的阀门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主要违法事实:浙江优博阀门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阀门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同批次不合格产品共生产了80台,销售单价为85元每台,总货值金额为6800元。除去抽样的2台产品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1-28 |
决定机关 | 温州市经开区质监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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