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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宿市监综处字〔2021〕88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2800.00元,上缴财政;2.罚款人民币40500.00元,上缴财政;罚没款合计43300.00元,上缴财政。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15
    决定机关 宿州市市场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