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鹤岗市东山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72137969-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3)新民商初字第119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4)七新法执字第00144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
执行法院 |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4-01-24 |
发布日期 | 2016-12-30 |
已履行 | |
未履行 | |
省份 | 黑龙江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鹤岗市东山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返还原告借款本金18.9万元,利息10.647万元,共计29.547万元,利息计算至给付之日,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付清。本案受理费5732.05元,保全费1270.00元,由被告鹤岗市东山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