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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华市监丰处〔2020〕0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涉嫌使用经检验不合格的起重机和发生特种设备相关事故案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8.5077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13
    决定机关 丰山市场监督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 吴元育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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