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东南(消)行罚决字〔2021〕004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东莞市方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城分公司管理的方中元美广场堵塞疏散通道,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二○二一年七月二十四日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南城大队给予东莞市方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城分公司管理的方中元美广场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处罚。 |
行政处罚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东莞市方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城分公司管理的方中元美广场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7-24 |
决定机关 | 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南城大队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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