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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下公(朝)行罚决字[2019]5182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西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相关信息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09月29日15时许,朝晖路派出所民警在对杭州市下城区西湖文化广场8号一楼杭州西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店员工许诺未办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用人单位与流动人口许诺于2019年9月5日建立劳动关系,该单位未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劳动者信息报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中国建设银行收缴罚没专户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29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朝晖路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庞建强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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