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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眉银保监罚决字〔2019〕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信贷业务和资金业务违规,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1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16
    决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眉山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王洪兵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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