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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通昌工商行处字[2017]7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构成不正当有奖销售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已经办结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5-25
    决定机关 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