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广东旺家农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9216714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5381民初3051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1)粤5381执679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罗定市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罗定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3-10
    发布日期 2021-06-10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罗定市旺家农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拖欠的工资、代付材料款合共2886297元给原告张杰弟; 二、由被告罗定市旺家农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张杰弟支付本判决第一项债务的利息(自2020年9月24日起,以2886297元为本金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至该款付清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张杰弟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989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广东旺家农业有限公司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