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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长双市监行处字〔2019〕95 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其停止使用;2.罚款人民币2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11
    决定机关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阳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