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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台运政罚〔2021〕00J49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12月25日12时55分,台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台金高速公路台州方向临海服务区广场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J83331大型普通客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出示执法证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顾竞红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顾竞红驾驶浙J83331大型普通客车,从仙居驶往黄岩,道路运输证号:客字331001000789号,经营范围:客运:县际班车客运,持有黄岩至仙居的县际班车客运标志牌(无停靠点)。车上现载有乘客柒名,其中叁名乘客在仙居下各揽客乘上浙J83331号大型普通客车,收取车费:叁拾元/人。该车驾驶员顾竞红驾驶浙J83331大型普通客车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第三款,其行为班车客运经营者站外揽客。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26
    决定机关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赵军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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