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平顶山市立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5519167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0411民初63号
    案号 (2019)豫0411执162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02-13
    发布日期 2019-12-28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河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吴启伟与平顶山市立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愿解除其双方于2018年1月15日签订的《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合同编号:KYGJ-27F)。二、平顶山市立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愿分批退还吴启伟购房款998197元,并支付违约金499098.5元,共计1497295.5元,即自2019年1月20日前退还3万元,2019年3月至2019年12月,分别于每月20日之前退还13万元,2020年1月20日前退还167295.5元,至此退完。如平顶山市立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时足额退还上述任一笔款项,吴启伟有权按未履行的全部数额申请执行,平顶山市立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还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案件受理费18276元,减半收取9138元(吴启伟已预交),由平顶山市立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该公司连同上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