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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赤食药监药罚[2017]143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生产销售药品和违法所得5698.1元,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1.7倍罚款9686.77元,罚没款合计15384.87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1-30
    决定机关 赤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