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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浦第222020004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单位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154070元,没收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20盒,7500型实时荧光定量PCR仪1台,一次性使用病毒采样管240套,罚款人民币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01
    决定机关 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