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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东环罚字 [2016]L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处罚:罚款壹拾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8-30
    决定机关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