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处理除氨后的焦化废水的方法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1010171430.1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101875526A 公开(公告)日 2010-11-03
申请公布号 CN101875526A 申请公布日 2010-11-03
分类号 C02F9/14(2006.01)I;C02F101/34(2006.01)N;C02F101/38(2006.01)N;C02F101/32(2006.01)N 分类 水、废水、污水或污泥的处理;
发明人 蒋伟群;黄强;王明;高峰 申请(专利权)人 宜兴蓝必盛化工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南京苏高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柏尚春
地址 214221 江苏省宜兴市丁蜀镇查林村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处理除氨后的焦化废水的方法,其步骤为:将除氨后的焦化废水调pH至4~6;将废水通入保安过滤器,截留水中的悬浮物;在废水中加入双氧水,在表面催化剂存在下发生催化氧化,反应时间为1.5~2.5h;将废水通入生化配水池,调pH至7.5~8;将废水泵入生化系统,降解废水中的有机污染物并去除废水中的总氮污染物,停留时间为18~30小时;将废水和污泥混合液一起通入二沉池,上清液达标排出,污泥另行外运处理。本发明在常温常压下进行,反应条件温和,自动化程度高,操作简便,设备投资少,出水经生化处理后,可完全达标排放,使污染物降到很低的水平,色度大幅度降低,具有良好的环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