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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泸合市监处〔2021〕51052221000240号
    违法行为类型 药品经营企业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26
    决定机关 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