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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济历城市监食处字〔2021〕74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改正,给予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0.9元;3、罚款69000元。上述罚没款共计69000.90元(陆万玖仟零玖角整),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28
    决定机关 济南市历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