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江都电气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张铸志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7563770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3)寒滨商初字第115号 |
案号 | (2015)寒执字第00772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寒亭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5-07-27 |
发布日期 | 2015-10-21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山东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潍坊锦汇钢材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485803.08元及逾期利息(自2013年8月22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借款基准利息的四倍计算,)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山东方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山东江都电气有限公司、孙爱华、丁金海、丁培瑞、张铸志、崔文芳对本判决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