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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余建罚字[2017]3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联发集团杭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案
    行政处罚内容 联发集团杭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嫌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经查明,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0-23
    决定机关 区住建局
    法定代表人 谢永志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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