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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税一稽罚[2021]39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东方华强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违法事实:你单位向绍兴帅锋纺织有限公司虚开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1)发票代码3300131140,号码14589229#,开票日期2013年9月6日,金额9051.2元,税额1538.7元,于2013年9月入账。(2)发票代码3300131140,号码15158332#,开票日期2013年11月14日,金额74258.54元,税额12623.95元,于2013年11月入账。(3)发票代码3300132140,号码10194593#,开票日期2013年12月10日,金额48107.79元,税额8178.33元,于2013年12月入账。(4)发票代码3300132140,号码10607916#,开票日期2014年1月9日,金额312663.89元,税额53152.86元,于2014年1月入账。(5)发票代码3300144130,号码05335546#,开票日期2015年10月18日,金额91991.32元,税额15638.52元,于2015年10月入账。(6)发票代码3300151130,号码09172132#,开票日期2015年11月19日,金额84759.05元,税额14409.04元,于2015年11月入账。上述发票金额合计620831.79元,税额合计105541.4元,价税合计726373.19元,6份发票均已入账并申报纳税。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处罚决定:处以70000元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21
    决定机关 绍兴市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徐杏地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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