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镇银保监罚决字〔2019〕1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员工发放消费贷款用于购房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没合计人民币875708.01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2-19 |
决定机关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镇江监管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陈辉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