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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镇银保监罚决字〔2019〕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员工发放消费贷款用于购房
    行政处罚内容 罚没合计人民币875708.01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19
    决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镇江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陈辉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