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徽中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云飞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6638887-6
    执行依据文号 (2017)皖0222民初741号
    案号 (2018)皖0222执71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徽省繁昌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繁昌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8-01-04
    发布日期 2018-04-24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安徽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安徽中诚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中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偿还原告繁昌县孙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还款5142670元(其中本金500万元、利息142670元)和利息122.7万元(自2011年11月17日起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4.75%计算至2017年1月17日止,之后的利息至代还款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4.75%标准计算,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6388元(原告已预交8388元,缓交48000元)、公告费560元(原告已预交),合计56948元,由被告安徽中诚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中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