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豫平交执罚字(2018)第18080022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豫S91377号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8-30 |
决定机关 | 平顶山市交通运输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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