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甬高科市监处〔2021〕37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停止销售上述不合优颂儿童一次性口罩;(二)罚款25236元;(三)没收违法所得318.6元。上述罚没款合计25554.6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25
    决定机关 -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