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甬高科市监处〔2021〕2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物价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改正;(二)罚款伍万壹仟伍佰元(¥515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21
    决定机关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材料科技城)分局
    法定代表人 彭荣金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