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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津红)应急罚〔2020〕006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二十二条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人民币叁万圆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22
    决定机关 天津市红桥区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