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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孟)食药监食罚【2017】12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进行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的食品案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2-07
    决定机关 孟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