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昆卫公罚【2019】00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云南鉴湖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违反健康证明、公共用品用具管理规定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1、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赵琼丽、施增梅等2名从业人员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2、二楼布草间内消毒后提供给顾客使用的浴巾、床单裸放在地上;二楼过道布草车上消毒后提供给顾客使用浴巾、床单裸放在布草车上,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洁,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两项违法事实合并,给予警告,并处于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5-24 |
决定机关 | 昆明市卫健委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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