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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德市监处〔2020〕45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上述特种设备,并拟行政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3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07
    决定机关 德清县局
    法定代表人 王林敏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