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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新市监案字〔2020〕5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它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20
    决定机关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杨坚毅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