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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津市监稽罚〔2019〕39号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于2019年6月29日生产的黑芝麻魔芋代餐粥产品,经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共生产黑芝麻魔芋代餐粥产品数量240盒,销售240盒,召回90盒,货值金额6569元 ,违法所得金额1079元。上述行为满足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的构成要件。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2.75万元, 没收金额:0.1079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24
    决定机关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