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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湾(消)行罚决字〔2019〕0046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
    行政处罚内容 处罚款人民币玖仟伍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08
    决定机关 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湾里大队
    法定代表人 李良平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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