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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浦第20172221700010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建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巡查制度
    行政处罚内容 停机整顿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0-24
    决定机关 浦东分局
    法定代表人 周伟嘉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